承接 担当 超越
获奖代表合影
嘉宾为获奖代表颁奖
湖南新闻网长沙12月30日电(记者 邓霞)12月30日,由湖南省房地产协会主办的湖南省纪念物业管理改革发展30周年大会在长沙举行,总结了湖南物业管理走过的18年历程,表彰了全省物业管理行业先进单位和个人。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高锦屏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高东山,以及各市州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、行业协会和物业管理企业代表等400余人出席大会。
30年前,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步伐,中国内地第一家物业管理企业在深圳诞生,并载入中国物业管理的史册。1993年2月11日,湖南省第一家物业管理官司——“湖南省三胞物业发展公司”正式批准成立,开启了物业服务行业在湖南发展的崭新时代。经过18年的发展培育,湖南物业管理市场已经初具规模,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已经逐步被社会接受和认可,形成了以房屋建筑主体及设备设施、安保和保洁服务、社区文化与便民服务、社区增值服务为一体的物业服务体制。
湖南省房地产业协会理事长向世林介绍说,截止2011年11月,湖南物业服务企业总数达到2934家,其中一级资质30家,二级资质137家,物业从业人数超过18万人,管理8043个物业项目,管理面积达35381万平方米。全省新建住宅小区覆盖率达100%。目前,湖南从市场管理、行为规划、诚信企业建设等方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,物业管理市场法规体系初步建成。到2010年底,全省已归集专项维修资金66.3亿多元,在改善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环境、提高城市管理水平、促进房地产行业持续稳定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。
湖南物业行业自成立以来,积极利用临近深圳改革前沿的地域优势,主动学习借鉴深圳物业管理的先进管理模式,做出了许多有益的尝试。目前,全省物业管理模式大致可以分为自营式模式、专业化模式、开发商一体化模式,这三种模式分别对应着不同住宅性质、不同居住环境、不同居民群体而区分的。
向世林表示,目前湖南物业服务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行业地位不高,存在行业偏见;地方政府立法滞后,部门协调不顺和执法不力,质价相符的收费机制尚未建立;建管不分,拖欠空置物业服务费用;部分业主公共意识不强,守法守信观念淡薄,业主大会制度不健全,动作不规范,行业效益差,导致物业企业发展后劲乏劲。而这些困难和问题的存在,都不同程序影响和制约着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。
“物业没有最好,只有更好;物业管理改革只有起点,没有终点。”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高东山表示,湖南物业体制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理顺,物业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,物业经营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,全省物业行业要充分认识社会建设和管理的新形势、新要求赋予的物业管理行业的新使命,锐意进取、开拓创新,为推进物业行业更好、更快的发展,推进湖南经济社会建设作出新的贡献。
大会表彰了61个物业管理省优项目和省优企业、全省物业管理企业综合实力40强,颁发了物业行业特殊贡献奖、风云人物奖、服务明星奖、宜居小区奖和优秀业主委员会奖等奖项。
附:湖南省物业行业发展大事记
1994年,长沙市第一家物业管理公司的成立,开启了长沙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大门;
1999年,咸嘉新村成立第一个业主委员会组织,拉开了长沙市业主自治的序幕;
1999年8月3日,开始施行《湖南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》,开始规范物业管理行业的保安服务工作;
2000年,长沙市开始“长沙市物业管理优秀项目、优秀物业服务企业”的评选工作;
2001年6月1日,开始施行《湖南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》
2002年,长沙市成立物业监管处,形成“两级共管”的监管体系;
2002年3月15日,成立了长沙市物业管理协会,标志着长沙市物业管理的行业自律的正式开始;
2003年3月1日,《长沙市住宅区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办法》施行,开始规范公共维修基金的缴存、使用和管理;
2003年,长沙市开始建立物业管理信用档案系统;
2004年,开始施行《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》;
2008年,长沙市开福区开始“对开放式老旧居民社区推行物业服务试点”工作;
2010年,《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》修订实施,其中对已交付但未入住的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。作者:邓霞
(来源:湖南新闻网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