违法扩建租赁房的费用,谁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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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律师: 我在老城区租了一门面做餐馆。今年7月,生意越来越好,我打算将门面做简单扩建。我征求房东意见,并称到时可多付租金,房东同意,并与我商量定下了扩建方案。如今扩建工程近半,规划部门通知我,称扩建门面未经批准,限期拆除。我找房东商量此事,房东说是我进行的扩建,他不管。我扩建门面已花费3万元,是否须拆除?此前我未与房东商量扩建费用补偿的问题,若须拆除,我能否要求房东承担扩建费用?龙先生
龙先生: 你扩建门面未报规划部门许可,须依法承担不利后果,但你可要求房东分担相应的扩建费用。《城乡规划法》规定,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,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;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,限期改正,处建设工程造价5%至10%的罚款;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,限期拆除,不能拆除的,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,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%以下的罚款。你未经规划部门许可扩建门面,若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,应在限定期限内拆除扩建物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规定,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,但双方对扩建费用的处理没有约定的,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: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,扩建费用由出租人承担;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,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。由于房东同意你扩建门面,而你们双方对于扩建费用并无约定,你可要求房东就扩建造价费用按照过错大小进行相应的分担。秦希燕
(稿源:红网-潇湘晨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