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:
根据《房屋登记办法》(原建设部令第l68号)和《关于做好房屋登记审核人员培训考核工作(试行)的通知》(建房[2009]61号)、《关于做好房屋登记审核人员确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建办房函[2009]533号),经个人申请、登记机构推荐、省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核确认,我部对你省首批符合房屋登记审核人员确认条件的予以备案。现将人员名单予以公布。
附件:湖南省首批确认合格的房屋登记审核人员名单(共
642人)
二○一○年七月二日